温馨提示

快来完善个人信息吧

用户隐私保护提示

平台注册协议

 

1.重要事项提示书

致:全体薯联网(potatochina)平台用户:

为维护薯联网(potatochina)平台(网址:https://www.potatochina.cn/;手机移动端“薯联网”对应功能/下载地址:https://www.potatochina.cn/xz,以下简称 “平台”)秩序,保障您(用户)与平台运营方(亦可简称“平台”,以具体文意理解)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您与平台的权利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您将与平台或通过平台签署一系列协议,以供遵照执行。

在您签署所有协议前,特提请您注意将要签署的一系列协议所需关注的重要事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充分理解,确保在您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签署。

您需重点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协议签署方式。

您与平台签署的一系列协议均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一经您在平台点击同意,或以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对您产生约束力。

二、协议涉及的平台运营主体和签约主体。

平台运营主体为乌兰察布马铃薯电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即与其存在股权投资关系的公司),协议涉及的签约主体还可能包括运营主体的合作结构,您使用不同产品或服务所签署的协议,其对应的运营主体或签约主体可能不尽相同,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三、协议的重点条款。

各个协议中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为重点提醒您注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免除、限制平台责任的条款;

2、免除或者限制您权利的条款;

3、其他与您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条款。

对于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

四、交易款项的支付结算。

1、平台账户。您在平台的交易涉及的付款账户、收款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含银行二类电子账户等)等所有平台认可并用以结算的账户。

2、农行资金双向保付支付授权。为保证您的资金安全,平台运营方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利用其资金双向保付系统为平台上的买卖双方进行资金划拨的工作,交易资金不通过平台运营方账户。该种支付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功能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和/或平台公开告示为准,您同意并授权使用该种支付结算方式在平台进行交易。

3、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方式支付。具体以您或交易对方和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协议等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五、风险自担条款。

1、交易风险。您在平台的交易可能存在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违约风险等,均由您自行承担,平台不对任何用户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2、信息泄露风险。您在平台的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交易口令是平台识别您身份及指令的唯一标志,您应妥善保管上述信息,如因前述信息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六、平台有权单方修改平台规则与协议。

平台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业务调整等需要,不时对平台规则或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后的规则或协议经平台公示后即对您生效。如您不同意平台的上述修改与补充的,您应自变更或补充事项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否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或补充事项。

七、授权平台收集与合理使用您的信息。

您不可撤销地授予平台采集、整理并合理使用您的个体信息。

八、合法经营、诚信交易原则。

您的任何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或恶意刷单、虚假交易、诈骗、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平台均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并向相关权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涉嫌刑事犯罪的,并移送司法机构处理。

九、效力排序。

您签署的协议效力优于平台规则,如两者发生冲突,以您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平台规则之间发生冲突的,各个产品或服务的特别规则优于平台规则适用。

十、通知。

平台规则、协议的变更,平台将采用平台公示的方式通知您,而不再单独向您个人发送书面文件。

平台向您个人发出的通知、往来函件、短息等,一经向您留存在平台的任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微信等)成功发出,均视为有效送达。

 

2.风险提示书

致:全体薯联网(potatochina)平台用户: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互联网平台的特殊性,理解互联网交易的风险,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提示书。

在您选择使用薯联网(potatochina)平台(网址: https://www.potatochina.cn/;手机移动端“薯联网”对应功能/下载地址:https://www.potatochina.cn/xz,以下简称 “平台”)及其产品或服务时,有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且该风险由您自行承担,平台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1、政策风险: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全部或部分产品或服务的正常提供,也可能导致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全部或部分产品或服务被宣告无效、撤销、提前终止等。

2、用户信息泄露风险:您理解并同意平台通过登录账户和交易口令识别您的指示,您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和交易口令及身份信息,一旦您相的关安全密码泄露、身份信息泄露,您的账户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将面临重大风险。请您务必妥善保管,谨慎防范!

3、交易风险:由于平台的电子商务等产品仅为您提供在线撮合服务,本身并不是交易主体,不承担与交易有关的任何责任,您在平台进行的经营或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技术风险:由于平台的业务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平台将尽力保障平台正常运行,但您将承担由您的个人电脑终端故障或平台以外因素导致系统故障而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您使用平台部分或全部产品或服务造成影响。对于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平台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控制的风险。本风险提示书并不保证揭示您使用平台产品或服务的全部风险,您使用平台前,应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平台的各项规则及协议,并确认自身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您承诺并保证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书,理解以上所揭示的所有风险,并愿意承担风险可能给您造成的损失。

 

3.法律声明

致:全体薯联网(potatochina)平台用户:

在您使用薯联网(potatochina)平台(网址:https://www.potatochina.cn/;手机移动端“薯联网”对应功能/下载地址:https://www.potatochina.cn/xz,以下简称 “平台”)各个产品或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

一、提示条款

如您对本声明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可向平台客服咨询。如果您不同意本声明或其中任何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

二、定义

平台经营方:主要指乌兰察布马铃薯电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与其存在股权投资关系的公司,最终以平台各个产品或服务的实际经营主体为准。

三、权利声明

(一)权利归属

除非平台另行声明,平台内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均归平台经营方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平台内的任何内容)。

平台的Logo、“薯联网”、 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平台的其他标识、徵记、产品和服务名称均为平台经营方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二)责任限制

鉴于平台的店铺、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视频等)均由用户自行提供并上传,由用户对其提供并上传的所有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知识产权保护

平台尊重知识产权,反对侵权、盗版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平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平台提出书面申请,平台收到后将及时处理。

三、免责声明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或政府的要求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任何第三方根据平台各服务条款及声明中所列明的情况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由此所产生的纠纷;

2、由于您将用户账户、密码等交易口令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信息的泄漏,或其他非平台原因导致的个人信息泄漏;及因前述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您的财产损失;

3、任何第三方通过平台,从事虚假交易、诈骗、洗钱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4、任何非平台原因导致的盗卡、支付损失;

5、任何由于电脑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或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或服务;

6、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任何后果;

7、平台规则或协议条款及声明中列明的免责情形。

 

4.薯联网(potatochina)用户服务协议


(1)薯联网卖家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家马铃薯产业“互联网+”的快速健康发展,乌兰察布马铃薯电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发、运营、维护“薯联网(potatochina)平台(网址:https://www.potatochina.cn/;手机移动端“薯联网”对应功能/下载地址:https://www.potatochina.cn/xz,以下简称“薯联网”或“平台”),为撮合买卖双方马铃薯等相关产品成交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持。

第二条  卖家申请入驻薯联网时,需按照薯联网相关规则及协议约定提交以下材料:

(1)种薯公司用户应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贸易商用户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具体材料以平台系统提示的为准。

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薯联网正式卖家会员。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马铃薯交易经营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主体,均可向薯联网提出上述申请。

第三条  卖家在薯联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入驻、发布马铃薯信息、交易、运输、定价结算等,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薯联网规则及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  卖家依据薯联网系统提示可以选择保障金或非保障金模式进行交易。

卖家选择薯联网保障金模式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守平台《薯联网保障金规则》的规定。

具体交易流程以《薯联网交易流程图》或平台系统设置的为准。

第五条  您理解并同意:您点击同意即表示您同意并愿意遵守薯联网现有的、已经公布的规则及协议内容。
薯联网有权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全部或部分规则及协议内容,就规则及协议内容的变更会在相应的网站页面或以其他合理方式进行发布,并在发布后生效。发布后,当您授权登录、或使用薯联网服务的行为,均视为您已经仔细阅读并接受薯联网更新后的规则及协议内容;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请您停止使用本服务。

 

第二章 商品的发布与交易

第一节  商品发布

第六条  卖家在薯联网发布薯联网信息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薯联网相关规则及约定,并依照系统提示填写马铃薯上架必备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格、数量、所在地点等。

卖家应如实描述马铃薯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实信息或其他误导交易对方的信息。

第二节  商品交易

第七条  【在线服务】卖家在薯联网的经营过程中,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提供合理的在线服务,对买家的咨询进行及时有效的回复,同时卖家不得诱导或被买家诱导在薯联网以外的网站达成马铃薯交易。

第八条  【库存数量】卖家发布的马铃薯商品必须备有充足数量以保证买家订单的履行。

卖家与买家于薯联网就马铃薯买卖数量、初期交易金额达成一致且买家下单后,卖家须及时备货,确保交易货源充足并能够满足交付需求。

第九条  【发货】订单交易成交后,如遇交通运输管制、大雨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发货的,卖家必须及时向买家做出相应的公示或通知。

非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或迟延交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与订单不一致或无关的其他替代物予以交付。

 

第三章 商品质量标准

第十条  【质量要求】

卖家在平台发布与交易的马铃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种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133-2012(马铃薯种薯)》的要求。

二、商品薯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784-2015(马铃薯商品薯分级与检验规程)》。

三、严令禁止以下任一情形: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133-2012(马铃薯种薯)》的;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1784-2015(马铃薯商品薯分级与检验规程)》的;

3、涉嫌刷单、虚假交易、诈骗、洗钱等违法违规的;

4、发布虚假信息的;

5、其他不符合国家农业部或有关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运输要求

运输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尽可能保证马铃薯不受擦伤、不受冻等。

第十一条  卖家在薯联网发布交易的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其提供的产品符合法定、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及其明示或默示的质量标准,确保不存在包括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任何不合理危险。

 

第四章 薯联网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薯联网的权利

1、享有制定、更新薯联网规则及协议的权利。

2、提供充沛的马铃薯相关产品买卖资源及交易撮合,并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

3、针对卖家违反法律法规、薯联网规则及协议进行处置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关闭店铺等。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薯联网相关规则及协议而享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  薯联网的义务

1、确保拥有建设运营薯联网的合法、有效资质。

2、开发、运营、改进、维护薯联网的稳定运行义务。

3、针对薯联网买卖双方委托处理的争议,作为第三方进行处理、调解(非司法性质)。

4、变更后的薯联网规则及协议及时更新于平台的义务。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薯联网相关规则协议而产生的义务。

 

第五章 卖家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卖家的权利

1、自主经营的权利,如采取促销、折扣等。

2、发生争议后投诉或采取其他维权措施的权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薯联网相关规则及协议而享有的权利。

第十五条  卖家的义务

1、依法设立,拥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2、应当遵照薯联网系统提示、薯联网规则及协议及平台公示从事经营活动,如实描述产品信息、备有充足数量、提供实时在线服务等。

3、出售的产品应符合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质量约定。

4、禁止恶意刷单、虚假交易、诈骗、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5、按期支付平台保证金/保障金、相关费用的义务(如有)。

6、向买家开具发票的义务。

7、妥善保管自己的薯联网账户、密码等信息并承担保管不善所造成损失的义务。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薯联网相关规则及协议而产生的义务。

 

第六章 运输方式

第十六条  马铃薯等产品运输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最终以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为准:

1、马铃薯等产品运输由买家负责,买家购买运输险。

2、马铃薯等产品运输由卖家负责,卖家购买运输险。

3、马铃薯等产品运输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第三方承运人负责,承运人购买运输险,承运费用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马铃薯等产品运输由薯联网自营、合作或推介的第三方承运人负责,第三方承运公司购买运输险,承运费用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买卖双方应协商确定产品交收的确切地点,以明确具体的交易履约地。运输途中的风险,以买卖双方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七章 支付

第十七条  卖家必须接受薯联网许可的支付方式作为交易支付手段,不得诱导买家或者被买家诱导以其他方式进行支付。薯联网支付方式包括:

1、农行资金双向保付支付。为保证您的资金安全,平台运营方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利用其资金双向保付系统为平台上的买卖双方进行资金划拨的工作,交易资金不通过平台运营方账户。您同意并授权使用该种支付结算方式在平台进行交易。

第十八条  卖家一经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视为使用农行资金双向保付支付方式的授权完成。卖家已清楚知悉并理解本次授权所代表的法律含义,为卖家真实的意思表示,由卖家自愿签署,并愿意承担本次授权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卖家允许卖家使用其他支付方式付款(如有)产生的权利义务具体以卖家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交易文件约定为准,卖家因使用支付而给予平台的授权及双方权利义务具体以卖家与平台运营方另行签订的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第十九条  薯联网通过卖家的登录账户和交易口令识别其指示,卖家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平台账户和交易口令及其他个人信息,对于卖家自身安全密码泄露、交易口令泄露或其他个人信息泄露所致的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买家超过薯联网系统设置天数仍不在平台确认收货、及时付款的,则默认为买家已收货并验收合格,并同意以平台交易价格结算并支付,相应款项将自动划付至卖家账户。

 

第八章  收费条款

第二十一条  薯联网为买卖双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撮合交易、技术支持等服务,有权向卖家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以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为准。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及方式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九章 不可抗力与责任自担

第二十二条  卖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约定义务时,应尽快向买家及薯联网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卖家自身过错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提供的信息及数据不实、操作不当、质量瑕疵、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或盗取、计算机系统被侵入、卖家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遭恶意或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均由卖家自行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任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可单方面予以解除;守约方解除本协议的,不影响违约方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即违约方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卖家非正当理由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的,薯联网有权依据平台规则及协议约定对卖家采取限警告、下架、限制发布商品、限制交易、查封账户、关闭店铺等平台处罚措施;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构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卖家提供交易的马铃薯等产品违反本协议第三章规定的,平台除有权采取前款处罚措施外,卖家并应按以下一项或多项(由平台最终决定)向平台承担违约责任:

1、没收平台保证金/保障金;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移送当地农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甚至司法机构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薯联网免责

第二十六条  买卖双方均了解并同意,薯联网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对于买卖双方委托薯联网争议的处理,薯联网关联公司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一定符合委托方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处理结果及赔付承担任何责任。

卖家应保证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如卖家因此遭受损失,应自行向买家或第三方受益人索赔。

第二十七条  卖家通过薯联网进行的交易可能存在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违约风险等,均由卖家自行承担,薯联网不对任何用户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第二十八条  卖家了解并同意,如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其自身账户、登录密码、交易口令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或发生与支付账户关联的手机或其他设备遗失或其他可能危及到支付账户资产安全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薯联网,向薯联网申请暂停相关服务。薯联网不能也不会对因卖家未能遵守本款约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损毁及其他不利后果负责。卖家理解薯联网对其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薯联网对其(卖家)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纠纷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买卖双方因交易发生的任何争议,可以提交薯联网依照《薯联网争议处理规则》处理;或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或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十条卖家与薯联网因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薯联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使用杭州尚尚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服务通过电子签名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具体出具数字证书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 Certificate Authority)以实际签署时为准,自卖家于平台点击同意后生效。使用电子签名签署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使用电子签名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由各方自行享有和承担;卖家同意在平台及杭州尚尚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合作第三方的服务器上以电子形式保存本协议。卖家承诺并确认:不以电子签名的签署形式为由要求撤销、变更本协议或者确认本协议无效或对本协议效力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与薯联网及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买卖双方交易相关约定相冲突之处,在不侵犯薯联网相关规则协议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以买卖双方约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薯联网有权对本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协议及公示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经平台公示后即对卖家生效;如卖家不同意修改后内容的,不得继续使用薯联网的服务或进行产品交易,否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内容。

 

(2)薯联网买家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家马铃薯“互联网+”的快速健康发展,乌兰察布马铃薯电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发、运营、维护“薯联网”平台(网址:https://www.potatochina.cn/;手机移动端“薯联网”对应功能/下载地址:https://www.potatochina.cn/xz,以下简称“薯联网”或“平台”),为撮合买卖双方马铃薯等相关产品成交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持。

第二条 买家申请入驻薯联网时,需按照薯联网相关规则及协议约定提交以下材料:

(1)种植户:企业或合作社用户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贸易商用户: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具体材料以平台系统提示的为准。

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薯联网正式买家会员。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交易经营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主体,均可向薯联网提出上述申请。

第三条  买家在薯联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入驻、交易、运输、定价结算等,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薯联网规则及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  买家依据薯联网系统提示可以选择保障金或非保障金模式进行交易。

买家选择薯联网市场保障金模式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守平台《薯联网保障金规则》的规定。

具体交易流程以《薯联网交易流程图》或平台系统设置的为准。

第五条  买家一经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视为买家完全遵守薯联网已经公布及后续发布的规则、公示及协议约定,并认可薯联网规则、公示及协议的后续变更修改。

 

第二章 薯联网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薯联网的权利

1、享有制定、更新薯联网规则及协议的权利。

2、提供充沛的马铃薯及相关产品资源及交易撮合,并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

3、配套普惠金融服务,为买家推荐可提供信用贷款资金方的权利。

4、针对买家违反法律法规、薯联网规则及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置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登录、限制交易、查封账户、注销账户等。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薯联网相关规则及协议而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  薯联网的义务

1、确保拥有建设运营薯联网的合法、有效资质。

2、开发、运营、维护薯联网的稳定运行,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改进服务。

3、针对薯联网买卖双方委托处理的争议,作为第三方进行处理、调解(非司法性质)。

4、变更后的薯联网规则及协议及时更新于平台的义务。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薯联网相关规则协议而产生的义务。

 

第三章 买家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买家的权利

1、依照约定享有交易合格商品及配套服务的权利。

2、交易发生争议后投诉或采取其他维权措施的权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薯联网相关规则及协议而享有的权利。

第九条  买家的义务

1、享有从事交易的合法主体资格。

2、应当遵照薯联网系统提示从事经营活动。

3、妥善保管自己的薯联网账户、密码等信息并承担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4、以自身合法拥有的资金,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义务。

5、禁止恶意刷单、虚假交易、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薯联网相关规则协议而产生的义务。

 

第四章  运输方式

第十条  马铃薯等产品运输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最终以与卖家协商确定的为准:

1、马铃薯等产品运输由买家负责,买家购买运输险。

2、马铃薯等产品运输由卖家负责,卖家购买运输险。

3、马铃薯等产品运输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当地第三方承运人负责,承运人购买运输险,承运费用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4、马铃薯等产品运输由薯联网自营、合作或推介的第三方承运人负责,第三方承运公司购买运输险,承运费用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运输途中的风险,以买卖双方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体运输要求以平台公示的《薯联网运输标准》为准。

 

第五章 支付

第十一条  买家必须接受薯联网许可的支付方式作为交易支付手段,不得诱导卖家或者被卖家诱导以其他方式进行支付。薯联网支付方式包括:

1、农行资金双向保付支付。为保证您的资金安全,平台运营方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利用其资金双向保付系统为平台上的买卖双方进行资金划拨的工作,交易资金不通过平台运营方账户。您同意并授权使用该种支付结算方式在平台进行交易。

2、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方式支付。具体以您和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协议等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第十二条 买家一经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视为使用农行资金双向保付支付方式的授权完成。买家已清楚知悉并理解本次授权所代表的法律含义,为买家真实的意思表示,由买家自愿签署,并愿意承担本次授权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买家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如有)产生的权利义务具体以买家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交易文件约定为准,买家因使用支付而给予平台的授权及双方权利义务具体以买家与平台运营方另行签订的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 薯联网通过买家的登录账户和交易口令识别其指示,买家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平台账户和交易口令及其他个人信息,对于买家自身安全密码泄露、交易口令泄露或其他个人信息泄露所致的损失,由买家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买家超过薯联网系统设置天数仍不在平台确认收货、及时付款的,则默认为买家已收货并验收合格,并同意以平台交易价格结算并支付,相应款项将自动划付至卖家账户。

 

第六章  收费条款

第十五条  薯联网为买家提供马铃薯等产品资源、撮合成交等服务事项,有权向买家收取一定的费用,具体以薯联网公示的收费标准为准。薯联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及方式进行调整并公布。

 

第七章  不可抗力与责任自担

第十六条 买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约定义务时,应及时告知卖家及薯联网,在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后,可视情形予以部分或全部免责。

第十七条 买家自身过错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提供的信息或数据不实、操作不当、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或盗取、计算机系统被侵入、买家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遭恶意或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家自行承担。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可单方面予以解除本协议;守约方解除本协议的,不影响违约方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即违约方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买家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薯联网有权依照相关规则及协议约定对买家采取警告、限制登录、限制交易、查封账户、注销账户等处罚措施;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构处理。

特别提示:对于买家与卖家恶意串通从事不符合《薯联网交收标准》及平台相关规则、协议约定质量要求的产品交易活动,或明知卖家交易产品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与之交易,或为其交易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其交易的,平台除有权采取前款处罚措施外,买家并应按以下任一项或多项(由平台最终决定)要求向平台承担违约责任:

1、没收平台保证金/保障金(如有);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移送当地农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甚至司法机构进行处理。

 

第九章  薯联网免责

第二十条  买卖双方均了解并同意,薯联网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对于买卖方委托薯联网争议的处理,薯联网关联公司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一定符合委托方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处理结果及赔付承担任何责任。

买家应保证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如买家因此遭受损失,应自行向卖家或第三方受益人索赔。

第二十一条 买家通过薯联网进行的交易可能存在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违约风险等,均由买家自行承担,薯联网不对任何用户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第二十二条   买家利用薯联网从事虚假交易、洗钱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买家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薯联网关联公司完全免责;造成薯联网关联公司损失的,买家还应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买家了解并同意,如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其自身账户、登录密码、交易口令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或发生与支付账户关联的手机或其他设备遗失或其他可能危及到支付账户资产安全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薯联网,向薯联网申请暂停相关服务。薯联网不能也不会对因买家未能遵守本款约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损毁及其他不利后果负责。买家理解薯联网对其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薯联网对其(买家)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买卖双方因交易发生的任何争议,可以提交薯联网依照《薯联网争议处理规则》处理;或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或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五条买家与薯联网因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薯联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使用杭州尚尚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上上签电子签约平台服务通过电子签名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具体出具数字证书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 Certificate Authority)以实际签署时为准,自卖家于平台点击同意后生效。使用电子签名签署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使用电子签名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由各方自行享有和承担;卖家同意在平台及杭州尚尚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合作第三方的服务器上以电子形式保存本协议。卖家承诺并确认:不以电子签名的签署形式为由要求撤销、变更本协议或者确认本协议无效或对本协议效力提出任何异议。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与薯联网相关规则及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买卖双方交易相关约定相冲突之处,在不侵犯薯联网相关规则协议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以买卖双方约定为准。

(本内容已删除)

 

5.平台保密协议

 

鉴于薯联网平台(网址:https://www.potatochina.cn/;手机移动端“薯联网”对应功能/下载地址: https://www.potatochina.cn/xz,简称“平台”)用户(以下简称您)在使用平台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双方均能接触到对方的保密信息,为保障信息提供方的合法权益,您与平台(包括乌兰察布马铃薯电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及与其存在股权投资关系的公司)特签署本保密协议,以供遵照执行。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

“保密信息”:本协议涉及保密信息指您在使用平台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您或平台获知另一方向其提供、披露的任何文件、材料、数据、图表及其它信息,无论该等信息是否被说明或标识为“保密信息”;但下列信息除外:(i)一方可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以及(ii)在一方向另一方披露前,已为接收信息的一方所合法知悉的信息,前提是接收信息的一方能够提供书面记录证明其事先已合法知悉相关信息。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您与平台均应自觉保护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披露或用作平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2.2.您与平台均应当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确保接收的对方的保密信息不被轻易泄漏、盗窃、披露或不正当使用;其保密措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方本身及其雇员、聘请的服务人员等可以接触到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

2.3.您与平台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反向工程或反汇编等,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谋取任何知识产权。

2.4.您与平台不得利用正当获取的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牟利;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5.您与平台知悉对方的保密信息被未经授权地使用或披露,应立即通知对方并自负费用协助对方采取救济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三条 免除保密义务

3.1.您与平台有权将正当获取对方的保密信息用于完成平台经营活动之目的。

3.2.您与平台有权为合同约定之目的,向有必要知晓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接受方应为其雇员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责任。

3.3.您或平台任一方均有权将保密信息用于科学研究之目的,但应限制在合理的使用范围。

3.4.非因您与平台任一方过错,导致保密信息公开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5.有证据证明,您与平台任一方在披露或泄露对方保密信息前,该保密信息已经被公开或被披露、泄露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6.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的,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不授予其他权利及许可

4.1.您与平台任一方根据本协议向对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不构成授予任何关于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许可行为,也不构成任何关于保证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承诺行为。

4.2. 本协议不在协议您与平台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对采用或含有保密信息的产品的委托宣传、买卖等。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所涉保密信息在进入公知领域之前永远保持其秘密性,且不因保密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改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5.1.您或平台任一方未经对方有许可披露、泄露或擅自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向受损害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对方损失的扩大。

5.2.您或平台任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双方合作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